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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为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上期所(含子公司上期能源)发布公告对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规则自2023年10月18日起实施。届时,所有期货品种【除原油和集运指数(欧线)外】从2311合约开始,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统一为“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
市场人士表示,机制优化前,一方面由于品种最后交易日不同造成的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关联品种在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的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也存在差异。比如,燃料油是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低硫燃料油则是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盘;天然橡胶是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20号胶则是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盘。这样的差异对会员单位开展日常风控工作和交易者熟悉规则层面带来一定难度。
上述市场人士认为,交易所针对市场相关意见,通过历史数据测算、市场调研反馈,并结合品种运行情况,进一步统筹规则的一致性和标准化。此次对自然人持仓退出节点的调整,是交易所倾听市场诉求,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统一规则共性的具体体现。
上期所提示各会员做好通知和调整工作,交易者要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的最新变化注意适用合约和做好相应安排。下一步,上期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不断完善规则制度和优化市场服务,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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