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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的第一天,就要谈好怎么散伙!

发表于: 2023-07-07 10:21:25 来源:胡华成

有些人说话喜欢加上一句“我丑话说在前面”,这些人看似不好相处,其实是原则感比较强的人。因为他在强调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这也是双方合作的前提。

我们在创业合伙的时候,也需要有“丑话说在前面”的准备,只有先把“丑话”说了,才有可能确保合伙更加顺利地进行。

纵观全球大公司的合伙人们绝大多数都会散伙,只有极个别的可以一直存在。我能想到的没有分开的合伙组合也就巴菲特与芒格这两个人。其他的合伙团队,不管曾经多么好的关系,最后都会散伙。


(资料图)

因此,从概率上来看,我们必须在合伙一开始,就要谈到怎么散伙,这是对彼此权益的一种保障,避免未来散伙时候的翻脸。

很多人在合伙的时候,可能是考虑到了双方关系太好,不好意思说散伙分家的事情,也可能是感觉谈散伙不吉利,于是就让散伙成为了悬在公司上方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古人云:凡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合”并不是一种稳定状态,只有“分”才是不变的。经营国家尚且如此,经营企业也必然如此。

为什么说散伙是很多合伙人的结局呢?因为人是会变的动物,我们现在怎么样,只代表了我们现在的状态。我们为什么会觉得有些人适合当我们的合伙人呢?并不是我们感觉他以后能够帮助我们很多,而是以他现在的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可以给公司提供较大的帮助,以后能不能提供帮助,谁也不知道,这些都是未知的。

近些年比较出名的案例则是比特大陆的两个创始人吴忌寒与詹克团的散伙。比特大陆是我国区块链领域估值最高的一家独角兽公司,估值曾经达到了140亿美元,如果国内没有禁止比特币的交易以及采矿,那么比特大陆的估值可能会超过1000亿美元,成为一家独角兽中的巨无霸公司。可惜现在的估值降到了300亿元,这不仅跟政策有关,也跟两个创始人之间的矛盾有关。

据了解,比特大陆最早是吴忌寒撺掇成立的,由于詹克团刚好懂技术,两人一拍即合,股份上詹克团较多,但是控制权一直在吴忌寒的手中。

不知道两人发生了什么矛盾,在詹克团出差途中,比特大陆宣布解除了詹克团的全部职务,这也激发了詹克团反击的欲望,最终通过一系列的努力夺回了公司控制权,并且把吴忌寒赶走了。

两个人散伙的条件是比特大陆拿出6亿美元回购吴忌寒手中的比特大陆股份,并且剥离出一部分资产给了吴忌寒。尽管曾经剑拔弩张,但是也算是有了一个和平的散伙结果。之所以能有相对比较好的结果,离不开红杉资本沈南鹏的斡旋。

其实,吴忌寒与詹克团之所以会闹得不可开交,就是因为当初没有约定好散伙的条件,而且公司也有了一定的规模,谁也不愿意离开,这反而会让事件往最坏的方向发展。好在他们有沈南鹏在帮他们调节,才能够避免最坏的结果发生。

我们大多数人是没有吴忌寒和詹克团的运气的,得不到沈南鹏的帮助,那么我们就必须提前做好约定,当某个条件发生的时候就启动了散伙的开关,大家都要履行散伙协议的约定。

散伙触发的开关挺多的,比如:公司资不抵债、合伙人存在犯罪行为、合伙人无法继续在公司供职、合伙人与创始人意见向左,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

只有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时候,合伙人退出是拿不到钱的,其他情况都是可以拿到钱的,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而已。

以“合伙人存在犯罪行为”为例,他虽然犯了罪,但是他的股份还是属于他的,只不过公司有权优先回购合伙人手中的股份,而且是以约定好的价格,就够了。

可能有人会问,公司的估值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该如何给出一个比较公允的价格呢?

我们可以用净利润水平来定义,公司内部的估值就是3倍市盈率。如果公司去年净利润是1000万元,那么公司现在的估值就是3000万元。一旦合伙人存在犯罪行为,而且合伙人手中有20%的股份,不管合伙人是否愿意,按照协议,公司是可以用600万的现金回购这笔股份的。

如果公司一直在融资,但是又没有盈利,那么公司就可以采用其他的估值方法来约定股份的回购方案。

总之,只有我们提前约定好散伙的条件,这样才会在触发的时候做到尽可能心平气和,尽管会有不甘心,但是这是双方提前约定好的,没有玩赖的空间。

想要让合伙生意做得好,就是要“先小人,后君子”。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用颠覆式创新与新商业模式融合,全世界都是你的舞台!

在新商业的世界里,没有被淘汰的行业,只有被颠覆出局的企业,未来所有的商业竞争都会聚焦在“颠覆与重构”上。

一家公司或者一位老板,如果颠覆与重构能力短缺,注定会提前败下阵来。

请记住:没有创新力,哪有想象力;没有想象力,何来竞争力;要想破局突围,必须颠覆原有商业模式,重构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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