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已将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独立
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所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
项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
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孙 楠 刘剑文 胡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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